什麼是特定工廠?辦理時程?與特定工廠登記相關細節一次告訴你!

所謂的特定工廠登記,是依照法規(工廠管理輔導法)所推出,為了幫助現有未登記的工廠能有合法途徑,有效輔導現在農地工廠、未登記工廠可開始進行納管。並於特定工廠管理條例開始之後,3年內提出改善、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20年內輔導就地合法化。這位老闆,您如果已經開始進行「工廠納管」,恭喜您!您已經進入特定工廠登記資格的第一步,取得合法工廠機會的開始。接下來就和你說明,特定工廠登記,您還需要注意什麼,相關的流程由經驗豐富的光多科技工商顧問服務團隊來為您好好說明。

什麼是特定工廠?
由於時代在改變,環境保設與公共安全問題一直被重視,原本的農地工廠因為長時間下,無法登記成為合法工廠,政府為順利決此類問題,90年進行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公告特定區域業者,經輔導可取得臨時工廠登記。

而隨著臨時工廠登記的結束,工輔法於108年7月再次全面修正,設計更完整、步驟更明確的輔導策略,計畫20年內補導未登記工廠改善相關問題,正式合法化。

特定工廠即是由母法 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四章之一【未登記工廠及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中,針對你的工廠只要在民國105年5月20日以前,是未登記之工廠,來加以輔導與管理,所產生的。

法規內容可參考此處: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四章之一 第28-1條

簡單來說,就是只要你的工廠符合以下條件,即使目前還未登記為工廠者,即符合 特定工廠管理的輔導條件 。

工廠之建築物起建在105年5月19日以前 。
屬於 低污染產業 。
於限制區域外 。
推出之目的,就是全面協助業者勇敢面對,解決工廠登記問題。

 
特定工廠登記與取得合法工廠4步驟
隨著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之下,重點在於 不准新增、全面納管、就地輔導改善、輔導用地合法化,與建立檢舉製度。

申請納管
法規時限在109年3月20日起 2年內 即可申請納管。時限即在109年3月20日 至 111年 3月19日止,由各地方政府工商發展科協助受理納管申請。

提出工廠改善計畫
完成納管後,在條文期限3年內 (109年至112年),需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書。

工廠改善計畫書需依照工廠之位置、特性分別針對環保、消防、水利、建築、水土保持等項目進行說明與撰寫計畫。

若提交是工廠改善計畫准予執行,需於核定日2年內完成改善計畫內容,若無法如期完成,可展延,最多不得超過實施計畫日起9年為限。

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於條文施實日起十年內必須取得!

改善完成之工廠會取得相關改善證明書,需經由項目合法機關出示合法通過文件後,便可申請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若為臨時工廠登記者,需於條文施行2年內就原登記範圍提出申請,符合低污染與區域限制並繳交營運管理金後,才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進行土地變更
此部分可分為兩個區塊

一是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之土地為 非都市計畫土地,其工廠負責人提出申請特定工廠使用地證明,繳納回饋金變更為工廠合法使用之土地。

另為都市計畫土地的零星特定工廠,將以特定工廠專用區進行辦理。

土地變更即為用地計畫,在核准後2年內,須辦理完成相關行政程序,並完成申請工廠登記,始可取得正式合法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