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稽徵業務並維護租稅公平,各地方稅務局自即日起將陸續展開113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本年度清查係以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田賦土地及各項減免稅地為主要查核對象。
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除了核對房屋有無供營業使用及運用國稅局租賃所得等相關資料查核出租情形外,更運用戶籍資料全面清查設籍情形是否符合規定;工業用地以查核工廠有無停工、歇業、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及工廠登記是否註銷為重點。
針對課徵田賦土地,包括農業用地已變更作違章工廠、資源回收廠、堆置營建廢棄物等非農業使用,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等情形加強清查,並依規定改課地價稅;減免地價稅之土地,則查核有無使用情形變更致不符合減免標準或要件等情形。
此外,為落實清查作業,該局除向戶政事務所、國稅局等相關單位蒐集資料審核土地使用情形外,必要時也會派員現場勘查,清查人員於實地執行清查作業時,會配戴識別證,請民眾協助配合,若造成不便之處,亦請民眾見諒。
稅務專家提醒,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或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所屬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遭追補應納稅額,並可能會被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