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實價登錄正式上路,是我國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重要里程碑,國內全台一年不動產交易金額高達數兆元,在尚未有實價登錄之前,因資訊不透明,也無正式參考依據,民眾買房價格往往都是建商、代銷、房仲說了算,實價登錄上路後已成為民眾買房唯一官方認證的重要參考,也是房市交易的一面「照妖鏡」。
原先外界期待,此次修法能將實價登錄實施近七年來不足之處加以補強,其中,又以門牌揭露、預售屋交易30日內登錄、政府查核權入法等三大方向最受關注,原本在行政院版本中已有納入,但最終三讀結果,僅將房地交易資訊的申報責任,回歸到買賣雙方而非地政士;嚴格來說,此修法只是「實價登錄0.1」,連打折到0.5都談不上,已讓實價「照妖鏡」的功能弱化成為一面「哈哈鏡」。
根據政府說法,門牌全都露有涉及隱私及財產安全之疑慮。但以香港、日本,甚至是英、美等已開發國家,社區名稱、實際門牌等資訊都完整揭露,揭露的只是房地產的交易資訊,不會揭露個人資料。再者,我國已在2015年實施「第二類謄本」新措施,屋主只要申請「隱匿資料」,即可將謄本姓名、住址及統一編號部分隱匿,因此並沒有個資的問題。
在預售屋交易30日內登錄部分,此點最具爭議性。對建商而言,民眾買房即使已經下訂(訂、簽、開已付款),但到完工交屋仍不確定民眾是否真會履約,此狀況在房市回檔之際更為常見;再者,預售屋尚未有門牌,如何登錄?建商認為,實價登錄不是抑制房價的萬靈丹,實價只讓民眾看到表面房價,並未看到房子真正的價值。
建商反對或有其理由,但未說出口的卻是,預售屋若揭露房價,將大幅翻轉傳統行銷模式,一旦掀開預售屋國王的新衣,民眾不僅可得知個案真正的銷售率,以往代銷話術,例如「最後精華保留戶」也將不攻自破,建商、代銷談判籌碼變少,也意謂價格操作空間大幅降低。
其實,任何法令的制定都有其一刀兩刃的後座力,要實現居住正義不是只光靠打壓房價,自由經濟市場,「有人賣、有人買」,大家你情我願,政府要做的是讓交易資訊的充分揭露、制定公平的稅賦;對建商而言,隱匿資訊創造價格的作法將被淘汰,不應視實價登錄為財狼虎豹,房價愈透明更能凸顯產品創價能力,畢竟市場永遠是「只會錯買,不會錯賣」!